沈阳电动汽车上牌条件和要求
可注册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新国标,具体为:
(一)具有脚踏和骑行能力;
(二)具有电动驱动或电动助力功能;
(3)采用电力驱动时,最高设计速度不得超过25km/h;电力驱动时,速度超过25km/h时,电机不提供动力输出;(四)全装配电动自行车质量小于等于55千克;
(5)电池的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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