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沈阳电动自行车登记指南
处理条件:
可注册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新国标,具体为:
1、具备脚踏能力;
2.具有电动驱动或电动助力功能;
3.电力驱动时,最高设计速度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电力驱动时,速度超过25km/h时,电机不提供动力输出;
4.全装配电动自行车质量小于等于55公斤;
5.电池的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7.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
加工材料:
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汽车(以下简称新国标),电动汽车所有人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供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购车发票、具有CCC认证的证明,以及证明电动汽车合法来源的其他相关材料。可以按规定申请普通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蓝色官方号牌)。
处理地点:
沈阳公安交警各区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办理窗口地址如下:
和平大队-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60号
大东大队-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61号
沈河大队-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66号
沈阳市铁西区京兴北街铁西22- B队
皇姑大队-沈阳市皇姑区步云山路30-1号
沈阳市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浑大队
于洪大队-沈阳市于洪区沈北西路80号
苏家屯大队-沈阳市苏家屯区董卿街69号
沈北新区大队-沈北新区蒲河大道83号
康平大队-康平县八家子村G203东侧
法库大队-法库县法库镇龙山东路39号
新民大队-新民市六合路66号周一至周日每天8:30-16:30可以办理相关业务。
沈阳公安交警提示:
1.请广大市民购买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自觉抵制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2.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帽。
3.要求电动自行车车主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随车人员险、盗抢险,并安装智能管理终端设备。
电动汽车登记服务是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请积极参与其中。同时,沈阳公安交警将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开展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