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廉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1、廉租住房申请表
2.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及其他居民的身份证等材料(出示身份证原件)
3.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及其他居民的户口簿等材料(出示户口簿原件)
4.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和其他居民的婚姻状况材料(出示结婚证原件)
5.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出示原件)。
6.原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交拆迁补偿安置证明(原件)。
7、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其他居民的户籍及其他有效权属证明如《房地产权属证书》或《租住住宅公房证明》(出示原件)
8.有个体工商户或投资企业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9.审计所需的其他收入凭证材料。
10.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其他需要核实经济状况的舍友的收入凭证,申请时申请日期前一个月,最早一年:领取各种补贴、补助的凭证,领取赡养费、抚养费的收入报表。
11.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及其他共同居住人需要核实其申请日上月末财务状况的房产信息:拥有本市非住宅房屋或外省市房屋(含非住宅房屋)的,需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属证明。
12.持有债券的人需要提供债券凭证。
13.审计所需的其他财产证明材料。
14.拥有机动车的人员需要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申报表。
15.拥有股票的人需要提供由指定的交易或结算经纪人出具的声明(交易细节)。
16.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或者其他居民签署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对其住房和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并公布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
17、救助管理机构出具的贫困家庭因病支出的相关证明。
18.审计所需的其他材料。
19.配租期满后的保障资格复审(上海市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复审申报表)
20、配租审查期间重大变化(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重大变化申报表)
注:市政府部门发布的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验证等方式免于提交。,以实际处理为准。
电话:(021)962200,(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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