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为做好兴宁区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现对辖区公办学校学生情况进行调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个,底部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已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现实际居住在兴宁区辖区且尚未入学。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兴宁区的适龄儿童。
(2)父母双方持有兴宁区所辖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居住证,父母实际居住在兴宁区,并申请政府招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摸底对象信息材料准备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家庭拥有房地产
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家庭房产证明材料的准备(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2。家庭无房产
(1)在家庭中运行:提供①南宁市城镇居民户口簿;②准备爷爷奶奶的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租住政府保障住房:提供①南宁市城镇常住户口簿;②与政府签订的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
(3)一般租房(个人产权租房):提供①南宁市常住户口簿;②与个人签订的合法产权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此项不包括城镇户籍租房者)
[S2/](二)移徙工人的子女
1。家庭拥有房地产
做好提供①户口本(父母和适龄少年不在同一个户口本的,需要提供双方户口本);②父母双方持有兴宁区派出所开具的有效《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在兴宁区购房合同等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准备(劳动合同、完税凭证、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2。家庭无房产
(1)租住政府保障住房:提供①户口本(父母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双方户口本);②父母双方持有兴宁区派出所开具的有效《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政府签订的兴宁区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准备(劳动合同、完税凭证、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2)一般租房(个人产权租房):提供①户口本(父母和适龄少年不在同一个户口本的,需要提供双方户口本);②父母双方持有兴宁区派出所开具的有效《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个人签订的合法产权房屋租赁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准备(劳动合同、完税凭证、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三,家长的填充时间
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0日
家长上报调查信息的四种,方式
网络举报。家长可扫描官方公布的二维码,或从手机app下载“爱南宁”APP。注册登录后,他们可以进入“更多申请”页面,点击智慧教育的“小学生调查”,选择“兴宁区”,根据提示填写信息。
2.在纸上填写表格。如果家长不方便用手机在网上填报,可以到居住地址区域的学校领取相关调查的纸质表格,填写信息确认后交给学校汇总,由学校上报市区教育局。
五项,注意事项
1.家长准备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证原则上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合法持有;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居住地址原则上应在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
2.住房类型属于“非独立产权”(共有产权)的,申报的“份额”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持有的住房产权总份额。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准备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必须是住宅,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5.新生考察是今年小学招生的重要环节。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本年度适龄儿童调查工作,按时准备和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
6.兴宁区教育局委托辖区相关学校负责本次调查。本次调查的信息仅用于掌握本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新生情况,不作为录取依据。请家长关注相关学校公布的服务区域和招生简章,并在正式报名时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材料。
周六,教育局及学校电话接听时间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接听时间详见市区小学发布的招生寻人启事。
(1)电话接听周期
教育局:上午08:00-12:00;下午15时至18时
学校:上午10:00-11:30;下午15: 00-17: 30
(2)兴宁区教育局及各学校咨询电话(列表)
七,调查二维码
(一)爱南宁APP下载二维码
(二)新生操作流程二维码
八,兴宁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分工: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