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公布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算基数的通知 [/S2/]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现将2021年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通知如下:
第一,缴费基数。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5460元/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算办法中的2021年度缴费工资指数将相应调整。
二是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缴费基数(含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上限调整为16380元/月,下限调整为327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1年缴费基数上下限补足或退还差额。
第三,计算基数。2021年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728元/月。
上述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