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分三级收取
通知称,养老机构可以为符合居住条件的人员自费提供生活照料、护理、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并可以向服务对象收取合理费用。养老服务收费包括基本服务收费、特殊服务收费和其他服务收费。
据介绍,基本服务收费是指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需求而收取的费用。具体收费包括护理费和床位费。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物价部门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公众承受能力和财政补贴情况制定。民办养老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养老机构根据服务成本、公民承受能力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
《通知》要求,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床位费分为四大类八个档次,收费标准从450-1100元/人/月不等;护理费分为三个护理档次,收费标准分别为600元/人·月、1200元/人·月、2000元/人·月。
《通知》称,此收费标准为未评上星级的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不允许上下浮动。被评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的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费和护理费最高标准可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20%和30%。符合养老院标准的医疗护理机构护理费最高收费标准可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特殊服务费必须签署同意书
此外,养老机构专项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养老机构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成本制定,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通知》要求,特需服务必须本着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养老机构在提供服务前,应当征求老年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监护人)的意见,并签订书面服务同意书,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内容。据介绍,特殊服务收费是指个性化特殊服务项目(包括特殊床位、特殊护理等)所发生的费用。,专用床是指别墅、套房等的床。)是在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之外,为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应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的要求而提供的。
在其他服务收费中,包括餐费和代收代付费,餐费按照非盈利原则收取。具体项目的收取和支付,由养老机构与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协商确定,按实际结算价格执行,养老机构不得收取协商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任何回扣。
《通知》指出,床位费和护理费一般按月收取,特殊服务和代收代付项目的费用可按月收取,也可根据服务内容按月收取。有条件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按照省市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同时,实行养老机构收费制度。
《通知》自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为什么要出台养老服务收费的政策文件?
东莞市发改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33.8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3.48%,老龄化程度居全省第十位。目前,全市共有48家持证养老机构,养老床位总数11333张,占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数的34.13张。
东莞的公办养老机构都是市镇两级的养老院。原本目的是免费抚养户籍“五保户”老人。近年来,由于“五保”老人逐渐减少,为满足当地户籍老人的有偿护理需求,各镇(街道)开设了部分床位提供有偿护理服务,有必要出台相关政策规范收费行为。
此外,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全省各级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公办和民办除外)护理费、床位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也就是说,除公办和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费、护理费外,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的非基本服务收费和所有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建设运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社会承受能力制定。
公立养老机构床位等级及收费表
2.床位费包括室内每人每月20度电和10立方米水的费用。对于超出部分的免费水电,可根据实际支出向自费养老金领取者或赡养义务人收取。未安装一室一表的,不得向自费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收取超额水电费。
3.入住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入住天数收取床位费。
公立养老机构护理等级及收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