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电动自行车过户指南
个人电动自行车交易,如何过户?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受让方的身份证明;
(2)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和凭证;
(3)行驶证。
申请机动轮椅车转让登记的,受让人应当是下肢残疾人,并提交证明本人下肢残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转移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车辆进行确认,当场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收回原行驶证,换发新行驶证;
受让人要求更换号牌的,原号牌收回,重新发放号牌。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办理转移登记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