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申请人:
经营市、区、县、街道(镇)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并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申请条件:
2020年2月4日至5月4日,技能人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引进本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核实确认后,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