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22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有关事项公告》,现将十堰市2022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表
春季网上报名时间确定:4月13日9:00-4月26日16: 00。
现场确认时间:4月18日-4月28日(有效工作日)。
市教育局受理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材料的时间:5月16日-20日。
二。承认的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有效)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2年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在十堰市,驻我市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根据《中共中央台湾省委办公厅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局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9〕1号),在我市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为五年的《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资格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三。认证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指导教师资格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级认可机构按照认可权限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申请人的申请。
四。学术标准
按照《教师法》第十一条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标准执行。即: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认定中等职业学校申请实习指导的教师资格应为大专以上学历,还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工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汉语教师资格,需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教师资格,需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标准
严格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鄂教师发〔2002〕3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申请人需在十堰市人民医院、太和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他们应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附件1),体检表正反面打印。体检项目必须全部完成,符合教师身体素质要求,鉴定结论为合格。省人民医院是疑问的最终检查医院。(体检项目漏填、漏填、体检项目无医生签字、印章不全、医院无明确结论、无体检日期的,体检结果无效)
七。认证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户(选择“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在我市报名期间登录。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用注册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验证。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应在本栏中完善性别和国籍(港澳申请人在选择国籍时可选择特定国籍或其他)。申请人可以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本栏目查看其考试证书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验证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验证"按钮。系统将对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普通话证书信息进行验证。
(2)普通话证书信息无法验证的,请检查当前验证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
(3)如果通过以上步骤无法验证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和学籍信息”。申请人可以在此栏中添加和修改个人教育信息。学籍信息会在注册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要自己添加学籍信息。
(1)在“验证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验证”按钮。系统将从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uexin.com)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信息。
(2)无法核实学历信息的,请检查当前核实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
(3)如果经过上述步骤仍无法验证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师范学校、幼儿园学校等中等职业教育,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电子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果你的学历是港澳台学历或留学学历,无法验证学历,请选择验证类型为港澳台学历,按照步骤(3),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或外国学历学位证书。
5.“学位证信息”。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登记
我市网报期间,报考人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用自己的账号登录报名。
联网时间、申请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和居住证发放地点;申请高中(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机构,选择“十堰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户籍所在地和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申请人根据认可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可机构。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背景相同,蓝底红底等颜色视为不合格)。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上手写签字。签名后点击网页上的“提交”按钮,可以看到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果需要修改,可以点击合成图重新获取二维码。如果在预览中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不正确、不清晰或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识别。
八。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请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可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可公告,并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需要一份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学历信息可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无需提交)。
注: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国家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实的学历(中职除外),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申请人被建议在薛鑫核实他们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正反面打印)。(需要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无法进行网上验证的,应提交普通话证书(彩色)复印件。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装警察在服役地申请的,应当提供军官证或者警官证。卡片上无法显示服务地的,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取决于所在单位或单位的规定,证明应明确注明申请人的服务地点。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报名系统会自动比对验证。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照,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证,应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的照片一致。蓝底红底等颜色视为不合格,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证的,提交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办证的,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报名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原件(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9.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其他注释
义务教育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各县(市、区)教育资源认定机构公告请关注。各县(市、区)现场确认点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