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会者:
1.具有陕西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陕西省居住证且未纳入职工医保的人员,非陕西省城乡居民的提供居住证,也可在统筹地区(市)参保。
2、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专学生、技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3.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
4.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原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可自愿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5.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农民工、短期季节工、新就业形式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如果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可以选择参加居民医保,但不能重复参保。
6.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稳定就业后应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同时按规定退出居民医保。
二。参与原则:
1.应保证全额保险的原则。除按规定应参加职工医保的从业人员外,所有非从业人员均可参加居民医保,确保全力参保,争取全覆盖。
2、按年参保原则,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按年度参保享受待遇,即一年参保,一年缴费。
3.不重复参保原则是指每个参保人每年只能参加国家实施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在一个居住地或长期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大学生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集中参加年度居民医保,不能重复参加和享受待遇。
4.权责对等原则是指2022年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必须按照我省确定的年度个人缴费320元标准,足额缴纳集中缴费期间的个人参保费用,才能获得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不履行保险赔付责任的,不能享受待遇。
5、税收征收原则,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采用税收征收方式。参保人需在税务部门确定的缴费地点和缴费方式核实信息并缴费,确认缴费成功。
三。支付标准:
【/S2/】2022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财政补助暂按每人每年580元执行,我省个人缴费标准执行国家要求的最低标准,每人每年320元。
四。新生儿缴费通知:
1.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后90日内,由监护人持新生儿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缴纳出生年度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限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年度12月31日止;新生儿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的,可以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方式缴纳。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的次月至12月31日。
2.新生儿出生日期距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享受生育年度医疗保险待遇的,必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生育年度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享受生育次年医疗保险待遇的,须在生育后90日内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90天内未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不能享受相应年度医疗保险待遇。
3.这里说的是2022年1月1日出生的新生儿的保险缴费政策,而今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仍然执行老政策,不需要缴费;例如,10月20日出生的孩子不需要支付今年的费用,但他们应该在孩子出生后90天内支付明年的费用。320元明年享受全年居民医保待遇。
五、支付方式:
个人缴费建议优先选择陕西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手机银行、微信、银联中国银联快捷通、网银、支付宝等。也可通过银行柜台、自助缴费终端、办税服务厅等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