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城区买房落户条件
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商品房的落户条件
在新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未满2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未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均可申请落户。
注:该商品房为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总价20万元以上,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不含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二手房、办公营业用房等。).
注:新城区包括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管辖区域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到各区行政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请:
1.该房屋有多个权利人;
2.申请人婚后购房,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
3.有未成年儿童和他们一起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