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失业保险金

孕妇上火怎么办2022-08-13  2

济南失业保险金常见问答

一、谁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金?有什么好处

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其部委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措施,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所有城乡失业人员。

1。先决条件: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对缴费满一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无故中断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工作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当缴纳失业保险金。

2。适用人群:失业人群有三种。1.与用人单位合同未续签、合同正常终止、被辞退或者开除的失业职工;二是根据人社部、财政部近日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自2019年12月起,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三是根据2020年3月人社部发[2020]2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失业保险服务提质增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10号)规定,此前失业,因超过60日申领时限无法领取失业救济金,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3。享受待遇:失业人员有五种待遇。第一,失业保险;二是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第四,“临时价格补贴”政策。并于2020年3月至6月将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一倍。

二。超过60天申请期的人申请失业保险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政策,失业60天以上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网上申领失业救济金;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在申请时按失业救济金标准发放。缴费时限,按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时间核定。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多久?

答: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时间按照其累计缴费时间计算。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最长领取金期限为18个月;10年以上,最长领取金期限为24个月。

四。失业保险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随着最低劳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自2020年2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区域划分,目前,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等。,失业救济金标准为1719元;其他区县失业金标准为1557元。

五、什么情况下我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根据《社会保障法》、《失业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应当停止缴纳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被征召服兵役;向国外移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教养或者服刑期间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谁可以领取失业补贴?还有什么待遇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和稳定就业工作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2020年3月至12月,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届满后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分阶段发放失业补贴。具体人员为:一是领取失业救济金后未再就业(含2020年3月前到期)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二、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如本人辞职。包括2020年3月前失业的人员),申请时尚未再就业,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可申请失业补贴6个月。根据申请时间,实际发放时间可至2021年6月。2020年3-6月领取失业救济金,享受“临时物价补贴”政策。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时,他们无权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七。符合条件的人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吗?

答:不能,人社部文件明确规定,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按照累计缴费时间核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

八。今年3月至7月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但因政策未落实而未能领取的,可以申请吗?

甲:经申请可以补发。根据国家政策,2020年3月至7月(证件打印时间)期间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但目前已停止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救济金,失业部分可补发。

九。失业补贴

答:经市政府批准,济南市失业补贴标准: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含)的失业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到期,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十、失业救济金是怎么发放的?

答:根据文件规定,失业救济金按月发放。支付方式:审核通过后,输入申请人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

XI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可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吗?

答:不能,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20〕40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失业救济金只能申领一次,不能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和享受。失业救济金发放期间,失业保险关系不转出(转入)。失业补贴发放期满或者停止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应当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万一异地就业,养老保险待遇异地等。,申请人承诺同意在转入地停止缴费、停止申领失业救济金,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记录相关信息。

十二。什么情况下会停发失业保险或失业救济金?

答:根据政策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金期限届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服兵役,移民,享受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被判刑入狱的失业人员,应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略有不同。

十三。申请失业救济金或失业金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答: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2020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推进“就业保障畅通”,明确要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能通过内部信息系统核实的,失业人员一律不得提供”“失业登记不得作为申领失业救济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的前置条件”。即除特殊情况外,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十四。我如何申请失业保险和失业救济金?

答:失业保险和失业补贴的申领是“一证通”,申领人网上申领。网上办理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提醒: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防止人群聚集,建议申请人网上申请。

十五。如何在线申请失业保险或失业救济金?

答:失业人员网上申领失业保险或失业补贴,登录“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http://si.12333.gov.cn),或从手机下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333”APP进行申请,根据提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确认提交。

此外,申请失业保险,可以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或根据济南市社会保险中心官网发布的《失业保险专线网上办事指南》;或者手机下载“济南人社APP”进行申请。

十六,申请审核期

根据人社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网上查询填报失业保险和失业补贴申请时限为5个工作日。发放时间一般在次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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