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支付基数
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本人上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工资300%的,以上年度月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点击查看:
支付比例
自2017年1月1日起,济南市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缴费费率将在2017年5月至2021年4月分阶段调整)
付款方式
公司汇款
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付款地点
济南市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
地址:济南市刘竞纬二路82号
电话:67881210,86080792
历下区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电话:86957133
中区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电话:82078428
天桥区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电话:85943846
淮阴区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电话:87957112
历城区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电话:88066035
高新区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电话:88871335
长清区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电话:87221872-8005
章丘市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电话:83213054
平阴县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电话:87890727
济阳县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电话:84238937
商河县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电话:8488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