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纳米银2022-08-13  7

定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明白纸

关于定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澄清文件

为认真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符合《定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就业困难人员,当年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并实现灵活就业的,从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次月起,可享受不超过3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下列人员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对象:

1、未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的;

2.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3.本年度名称中有商业信息;

4.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

5.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就业困难人员的鉴定材料

1、《定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原件一份;

2.《定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示》原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明复印件;

6.手写的申请;

(备注:农村户口需要去社区或居委会开具无地证明并盖章。)

三。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凭以下材料申报:

1、《定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认定表》原件一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培训后颁发特殊适任证书(培训时间待定)。

备注:以上所需材料由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按手印,原件查验后退还。

电话:0312-258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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