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参加居民医保?
在注册地县,未参保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去年已参保的,今年可直接在合肥医保微信官方账号缴纳保险费。去年没有参保的,需要到村(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非我县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我县参保:非我县户籍人员、持有我县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县工作的外国专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S2/】2021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是多少?
2021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保险集中赔付是几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保险年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个保险年度的集中参保期。城乡居民应在集中参保期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021年谁的个人保险费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付?
●贫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支付。
●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资助90%,个人负担10%。
●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给予80%的定额补助,个人负担20%。
●对纳入有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给予50%的定额补助,个人负担50%。
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限额是多少?
一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人。
在约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适用哪些规定?A
一般住院都会设置一个起付线(也称起付线),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起付线及支付比例:参保居民在本市范围内的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及县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10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5%。
参保人未通过县内最高等级医疗机构转诊至三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或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加倍,基金支付比例分别降低10和15个百分点。
办理转诊手续,到本市外省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加倍,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按住院费用总额的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10000元),报销比例为60%;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和保障报销比例再下降10个百分点。
基层普通门诊怎么报销?
居民在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由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单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元和20元,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人。
大型普通门诊怎么报销?
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单次达到200元且年度累计超过500元的,超出部分由医保基金按照60%的比例支付,年度累计最高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人。
慢性病门诊定点管理
慢性病门诊实行定点管理,参保人可在全市一级以上承担慢性病门诊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选择一家作为慢性病门诊治疗定点医院。
一年内,参保人员可变更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一次。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怎么报销?
“两病”门诊(含门诊药品保障、门诊慢性病)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按该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计算(一年一次),医保基金支付60%。
住院分娩怎么补贴?
参保妇女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给予1200元补助。
异地病历有哪些类型?
(1)长期居住在异地的;指异地居住且符合参保地要求的人员。
(2)异地常驻人员;指用人单位委派到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条件的人员。
(3)转诊人员是指符合参保地转诊条件的人员。
(4)其他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住人员如何办理备案?
异地长期居民和异地常住人员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医保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以下简称网上平台)或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该过程如下:
(1)提供备案材料。备案申请人提供医保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备案表、长期居住地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一项或个人承诺书)。
(2)备案方式。申请人通过网络平台备案的,备案材料应当拍照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在机关现场备案的,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
※地址:庐江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庐江支公司二楼),业务电话:0551-82567075
异地转诊备案怎么办理?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异地常驻人员需要到异地就医的,由备案地最高一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建议书,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转诊备案在辖区医疗社区牵头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办理。
※县医院业务电话:0551-87388297
县中医院电话:0551-87335881
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异地发生的住院费用按以下办法结算:
(1)住院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联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直接结算。
(2)住院不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非联网直接结算,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于次年3月底前到参保地城镇寿险服务点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提供患者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医用材料证明、费用清单、银行卡等材料。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0551-82567075
0551-82567076
0551-873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