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季石河子转学指南(附办理时间)
一、处理时间
2022年2月16日至3月2日
二。转移对象和要求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师外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如有师内户籍,可转回)。分区内学校原则上不转校,直线距离超过五公里的可以视情况处理。大型学校不允许接收转学生。
不同类型的转学生要提供不同的转材料。要求如下:
(1)教师城范围内的转学生需要提供:
1.学生监护人提交的转学申请登记表(附件1);
2.原学校出具的健康状况调查表、假期健康监测和路径追踪证明、健在亲属健康码(绿码);
3.师市户籍人员应提供房产证(或社区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户口本、学籍信息卡;
4.在设区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本人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学籍信息卡;
(2)教师城市范围外的转学生需要提供:
1.学生监护人提交的转学申请登记表(附件1);
2.学生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2);
3.师市户籍人员应提供房产证(或社区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户口本、学籍信息卡;
4.申请转教师城范围外的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学籍信息卡;
要求所有转学生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提供相应材料。
三。转移过程
(1)提交申请。学生监护人应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家长可在工作时间拨打附件3)向其户籍和房产(出租)所在学区内的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本年级有空以上学位的,需要接受监护人提交的申请;如果没有空剩余学位,建议家长向周围其他学校重新提交申请。
(2)审查判断。对学校受理的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判断,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告知结果。学校会及时将判断结果通知学生监护人,通过审核的学生第二天可以到校上课。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应该被告知原因。
(4)办理手续。对于已被学校录取的转学学生,学籍管理员应在开学后两周内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中办理转学业务,并上传相关材料,教育局进一步审核完成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