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放中级职称初定权限
一.初始授权
自2022年起,中级职称初审权限由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直部门(单位)承担,负责职称出版文件的发放和证书制作。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私营企业和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非公单位;市属部门(单位)负责国有企事业单位。
二。初始条件
中级职称初始条件按《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要求学历、学位和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学历或学位前后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经历可以累加,但专业工作必须在取得学历或学位后满1年),可以初步设置中级职称;如果有博士学位,可以初步设置中级职称。
三。工作要求
(1)杭州中级职称初步使用>: gt gt浙江省专业技术岗位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二)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文公布中级职称初评结果,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