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qq情侣空间2022-08-13  15

天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

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

[ 报销条件]

1.集中参保缴费期间缴费的,享受待遇的期限为次年1月至12月。本市对新生儿治疗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4.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内;

5.符合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应待遇政策规定。另一方面,规定之外的费用不能报销。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急诊、抢救等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除下列情形之一外,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1 .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应由第三人承担;

3.应由公共卫生承担;

4.出国求医。

[ 报销材料]

一般来说,无论是门诊报销还是住院报销,只要带上社保卡直接刷卡支付即可,即网上结算报销,现场直接用社保卡支付。

全额报销所需的预付材料:

1、门(急)诊大额、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

①门诊(急诊)诊断账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2)账单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3)药费收据对应的处方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诊断证明(异地急救人员提供),必要时提供病历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复印件1份);

⑤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住院医疗费用全额支付。

①住院费用单据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账单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复印件一份,汇总明细);

③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

④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急诊观察和住院治疗后的医疗费用应当提前全额支付。

①门诊(急诊)诊断账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2)收据对应的明细清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3)药费收据对应的处方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急诊观察的诊断证明或相关病历原件(复印件1份)。明确需要观察的疾病、起止日期、观察后是否住院等。);

⑤死亡证明复印件(无法从急诊观察相关病历中获取死亡信息的复印件1份);

⑥病理或基因检测报告或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系统查询网络无法获取“谈判药品注册”信息,申报支付限定药费);

⑦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急诊留观住院医疗费用的网络调整。

①门诊(急诊)诊断账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2)急诊观察的诊断证明原件或相关病历(复印件1份,其中需写明疾病类型、起止日期、观察后是否住院等。);

③死亡证明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无法从急诊观察相关病历中获取);

④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咨询方式]

在线服务平台地址:点击此处进入。

电话:022-12333/022-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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