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兰州市红古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指南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01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18-52周岁,男18-57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红古区从事个体经营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归国留学生);6.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的农民工;8.农村个体户;9.网商;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02
小微企业,为新招用符合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含大学生村官、归国留学生、返乡农民工、网商、农村个体户)达到现有从业人员(含新招用人数)的15%(100人以上企业为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个人自然人和小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01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购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应无其他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02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创业担保贷款范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的行业是除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所有行业。
四。贷款目的
风险担保贷款用于运作流动资金。
五、贷款额度及期限
01
以及个人合伙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责任限额分别为20万元和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02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六。反担保方法
01
个人借款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反担保:1 .以第三责任人为反担保人。反担保人一般应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稳定收入的企业职工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人。原则上,个人可以为一笔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2.抵押物和质押物都是反担保的。
02
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国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推荐的创业项目,区内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者、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考核认定的小微信贷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
03
企业的借款人可以用抵押物或质押物反担保。
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新增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其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
八。对创业担保贷款的限制
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个体户、自主创业人员的经营活动和企业发展,不得用于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支出和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房地产等其他非生产经营支出。
九。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交材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借款人自愿提交、配偶签字的贷款申请表(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贷款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方式等。)(一式两份);
三。借款人个人简历(一式两份);
四。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七。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审核表或担保物权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以反担保人工资作为反担保的,应提交反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以房地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资产的他项权利证书等手续。
八。其他材料。
不同类型的借款人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须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复员退伍军人必须持有有关复员证件;
3.刑满释放人员必须持有刑满释放人员的相关证明;
4.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归国留学生)须持有毕业证书;
5.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须持有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
6.农村自谋职业的农民必须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
7.返乡创业的农民工须持有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网商必须在工商登记注册,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
9.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须持有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十、小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意见书
1.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一式两份);
2.担保贷款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贷款项目及可行性分析、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及还款方式、拟安置符合条件人员比例等)(一式两份);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4.原始银行帐号;
5.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
6.章程(一式两份);
7.股东会和董事会关于贷款事项的决议(一式两份);
8.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9.法人简历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0.财务总监简历(一式两份);
11.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2 .单位职工花名册和安置合格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13.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退役证或转业军官证、相关刑满释放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4.企业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5.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6.贷款月份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员工工资发放表(一式两份);
17.反担保物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XI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01
个人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经过以下程序:
(1)借款人提交的资料。借款人持《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人审批表》、身份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证明等申请材料到城关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受理点。申请书应反映借款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和还款方式等。
(二)区就业服务中心(担保中心)、经办银行书面审核。区就业服务中心(担保中心)和银行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借款人资料的初步书面审核,无异议的进行入户调查。
(3)办理银行和街道社区贷款入户调查。经办银行和街道社区的就业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借款人贷款的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街道社区填写入户调查表,并在审核表上加盖公章,银行发放贷款。
(4)银行评估贷款。经办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调查和发放,办理反担保和抵押手续的工作日适当延长。对不符合担保和贷款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补充完善手续,一次性告知借款人。
02
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经过以下程序:
(1)贷前实地调查区就业服务中心(担保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小微企业贷款的受理、调查、审核和推荐工作。经办人签字后,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评审会,按规定加盖公章,再转经办银行进行贷款评估。
(二)经办行应对贷款进行审查和评估。经办银行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调查和发放工作。不符合担保和贷款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补充完善手续,一次性告知借款人。
十二。接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地址和电话
红古区平安路890号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电话:0931-622710
十三。创业担保贷款咨询方法
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电话:0931-622710
注:贷款申请人可向店铺注册地街道社区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