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象山积分入学办理指南(时间+方式+流程)
2022香山积分入学指南(时间+方式+流程)
根据《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管理办法(试行)》(郑翔办发〔2018〕52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继续实行“量化积分入学”[S2/]政策,入学采取“网上入学”[S2/]
注册对象
本《政策通知》所称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特指户籍不在象山县(不含港澳台)且在本县无房地产权属证书(房产证),申请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在校超龄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出具的适龄儿童入学延期证明。
处理时间
量化评估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逾期不再办理。
办理入口:“浙江办”APP
处理方法和程序
随迁子女上学的主要依据是居住证。凡申请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可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登录浙江办app,搜索“浙江新市民”,确认居住证状态为“正常”。点击查看各项赋值说明及评分细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积分,或提交至乡镇(街道)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受理窗口。
未办理居住证的,请及时办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状态为“暂停”的,请办理“居住证签注”。
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受理窗口
学校安排
中心招生办和各乡镇(含爵溪街道)招生办根据报考人员的积分情况统筹安排学位。申请人申请入学时,所申请学校所属的地方必须与居住证登记地的镇(街道)一致。已在公办小学就读的孩子,如果小学阶段结束后想继续升入我县公办初中,也需要按照今年的“小升初”政策在网上重新报名,根据成绩申请初中学位。
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但未取得公办学校学位的随迁子女,由县教育局调剂到县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就读。
乡镇(街道)招生办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