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学费代偿额度一年多少钱?
凡符合代偿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缴纳学费且每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足8000元的,按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执行代偿;高于8000元的,按照每年8000元的金额进行补偿)。
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年限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自治区财政对符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采取逐年补偿的方式。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补偿分3年完成。
“天池工程”人员在村(社区)工作第一年考核,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服务两年后,学生考核合格,将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当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第三年后,仍在基层单位工作的,一年考核合格后,补偿学费或剩余1/3国家助学贷款。离开基层单位,剩余资金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