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0时起营口市主城区全面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
经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营口主城区(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自2022年4月18日零时起,全面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一、商场、超市、宾馆、公园和景区、诊所和药店、文化健身、休闲娱乐、美容美发等生产经营场所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开放(浴池、电影院、棋牌室、KTV、网吧等娱乐场所暂不开放)。各场所、各单位开放期间,要安排专人核对出行码、健康码,凭“绿色码”通行。如果发现有域外★号的绿码人,要立即实施管控措施,并向社区报告。
二。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网上拼车)全面恢复,实行先码后乘。
三。全面恢复工业企业(含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各相关企业要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经营。
四是禁止举办大型活动、论坛等线下聚会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严格控制婚丧嫁娶、宴请和农村聚会。
5.养老院、福利院、监狱、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不及物动词小学、幼儿园等。继续践行线上教学,以及学生托幼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他们的服务;中学将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有序组织返校和线下教育;大专、中职等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七。各交通服务站及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等的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变。
各区指挥部要守土有责,坚持下沉一线,做好辖区内常态化的疫情控制措施,切实落实“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行业监管责任,严格做好行业主管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凡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要求落实不严格,造成人员管理疏漏,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和追究责任。广大市民应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做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特别是拒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扩散或有扩散危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