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是什么?
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标准:
登记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就业困难认定: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三)贫困职工家庭;
(4)残疾;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
(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
(9)军队退役;
(十)建立低收入农户;
(十一)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注:
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民劳动力等。可以在常住地申请被认定为,其他人可以在户籍地申请被认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