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流程:
●公办初中学位:区沧江中学提前安排志愿入学,其他公办初中学位按照镇街优先、全区统筹的原则合理分配;
●公办小学学位:提前志愿录取苍中区附属小学。其他公办小学学位按相对就近原则就近入学,各镇(街道)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1。公立初中招生流程。
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公办初中录取顺序分为提前批次和普通批次,具体如下:
(1)提前批:苍中的直属生和普通生。
①第一轮直接招生:根据直接招生学校的录取方案,由沧江中学附属小学、高明区一中实验学校(小学部)、广二师高明附属学校提交直接招生学生初步名单,经区教育局学籍科审核盖章后,由招生科将拟录取学位发给学生及家长。
②苍中普通生第二轮招生:高明区户籍生(按学区)、在册生(按房产)、在册生(按居住地)、优惠生可通过招生系统自愿填报拟录取的学位,由招生部门向学生及家长推送学位。不填本批次志愿,自动转入普通批次录取。
(2)普通批次第一阶段:注册生(按学区)和优待生、注册生(按房产)。
①首轮招生:注册学生(按学区)按注册学生所属学区划分,待注册学位按其志愿自动分配;学生根据学生相应的优惠条件选择学校入学,招生部门会将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本阶段结束后,如有注册学生(按学区)未被录取,由家长自行选择,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或参与下一阶段入学。
②第二轮招生:注册学生(按房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量和其房产情况对应的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学位,招生部门将向学生和家长推送拟报学位。
(3)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注册生和政策生。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上一阶段剩余学位数量后,未被录取的在册学生(按房产)、在册学生(按居住地)可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或居住地镇(街道)申请入学。四镇(街道)政策性借款学生只在本镇(街道)申请入学,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意愿通过系统安排学位。
在本次录取期间,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根据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和学位数量,进行一次或多次志愿申请和录取。家长请关注高明教育微信官方账号或高明教育网站公布的具体安排。
以上阶段结束后,剩余学位由区教育局通过直接派位的方式安排给未被录取的在册生和政策生。
(4)普通批次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的学位安排。
上述录取阶段完成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积分入学的学位数量。经区流管部门审核的四个镇(街道)普通生(积分入学),可根据学生意愿选择学校由区教育局在其所在镇(街道)安排学位。招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向学生和家长推送学位。
如仍有学位空空缺,未被录取的普通学生可向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门申请入学。按照镇街优先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各镇(街)教育服务部门先录取本镇(街)的一般借读生,再录取其他镇(街)的一般借读生,直至额满为止。
2。公立小学招生流程。
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公办小学录取顺序分为提前批次和普通批次,具体如下:
(1)提前批:苍中附属小学普通学生。
莲花镇街注册学生、莲花镇街房产注册学生、优抚生可通过招生系统自愿填写拟注册的学位,由招生部门向学生和家长推送学位。不填本批次志愿,自动转入普通批次录取。
(2)普通批次第一阶段:注册生(按学区)和优待生、注册生(按房产)。
①首轮招生:注册学生(按学区)按注册学生所属学区划分,待注册学位按其志愿自动分配;学生根据学生相应的优惠条件选择学校入学,招生部门会将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本阶段结束后,如有注册学生(按学区)未被录取,由家长自行选择,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或参与下一阶段入学。
②第二轮招生:注册学生(按房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量和其房产情况对应的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学位,招生部门向学生和家长推送拟录取学位。
(3)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注册生和政策生。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上一阶段剩余学位数量后,未被录取的在册学生(按房产)、在册学生(按居住地)可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或居住地镇(街道)申请入学。四镇(街道)政策性借款学生只在本镇(街道)申请入学,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意愿通过系统安排学位。
在这一阶段的录取期间,区教育局会根据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和学位数量进行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和录取。家长请关注高明教育微信官方账号或高明教育网站公布的具体安排。
以上阶段结束后,剩余学位由区教育局通过直接派位的方式安排给未被录取的在册生和政策生。
(4)普通批次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的学位安排。
上述录取阶段完成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积分入学的学位数量。经区流管部门审核的四个镇(街道)普通生(积分入学),可根据学生意愿选择学校由区教育局在其所在镇(街道)安排学位。招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向学生和家长推送学位。
以上招生环节,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随机抽签录取,具体实施方案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