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缴费期间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可随户籍转移到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相关标准计算,享受相应待遇;被保险人达到领取养老待遇年龄时,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待遇。
投标对象
缴费期间,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因户籍变更。
申请材料
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过程
1.参保人持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到区居民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或提供《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受理函》;
2.经区级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过户手续。
处理周期
所有材料将立即处理。
收费
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