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在办理优抚卡前应建档立卡。未建档或已建档但资料不完善的,应先去苏木、乡镇退伍军人服务站建档或完善资料,再办理优待证。备案卡和优惠卡申请可以同时进行。
归档并建立卡片
(1)建立档案,建立卡片对象
户籍或常住户口在陈巴尔虎旗的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
1.退休干部。军队离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现役转业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官)、按月领取政府上交的退休费的退役军官。
2.退役士兵。政府移交的退役士官(志愿兵),工作安排安置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的退役士兵,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按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士官。
3.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包括在乡复员的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复员的红军老战士、分离的红军人员、其他复员军人。
4.其他优抚对象。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残疾民兵民工、残疾人民警察、残疾预备役人员、因公致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退休职工等。
(二)归档和建立卡片内容
建档卡主要统计个人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务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抚恤优待信息、表扬鼓励信息、帮扶信息等九项信息。
(3)备案建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
2.老兵提供信息。复员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复员证、退伍证、退伍军人证、退伍登记表等,以及残疾军人证等其他材料或证明。
(1)为两次入伍的退伍军人提供相关信息;
(2)在特殊地区服役的退伍军人提供相关信息。
3.“三属”提供信息。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
4.学历证明。服务前后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
5.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记录。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起止时间;③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地点具体到XX市XX旗XX苏木乡镇(街道);④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年限。
6.奖状。本人在部队和地方获得过县级以上各类奖励证书。
7.职业技能证书。本人在任职期间和退休后取得了技术和管理证书等相关资料。
8.党支部证明。党支部名称、入党时间、是否按时交纳党费、是否担任党组织职务、上一年度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
9.退伍嘎查(社区)“两委”成员(军支书记)证明。苏木镇兼职干部,退役军人兼职服务站长,嘎查干部经历及年限,任期内受表彰情况,年岗位收入数万元,优势特长,嘎查基本情况及介绍,“两委成员总数”,特色产业,嘎查(社区)受表彰情况(基层党建、集体经济、生态环境、精神文明)。
10.重新安置。安置事宜请联系陈巴尔虎旗退伍军人事务局。
11.创业。需要提供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另外,如果本人是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管理人、合伙人、其他,还需要提供相关说明或资料)。
12.公益性岗位。本人需要提供单位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