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洛阳市普通高中招生照顾对象审核办法公布。可申请照顾资格的考生共10类,可享受照顾录取的各类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内到有关部门报到。
享受额外照顾的对象及其分数
1.国家指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中央军委有关部门指定的二类以上驻岛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危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和烈士子女,按10%的录取分数线优先录取。作战部队士兵的子女,在国家和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划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的,因公牺牲士兵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士兵的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士兵的子女,按照录取分数的5%,通过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一般地区驻军军人子女,照顾15分录取。
上述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文职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2.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的子女教育优待参照军人子女政策执行。
3.残疾军人、退出现役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照顾10分录取。
4.公安烈士、公安英烈子女按录取分数线10%降分优先录取;一至四级因公牺牲或因公致残的公安民警子女,按录取分数5%的标准优先录取。
5.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照顾10分;报考其他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6.归侨、侨眷考生,台湾省同胞投资者及其随行眷属,受聘台湾省管理人员子女,加10分录取。
7.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高中,照顾10分录取。
8.儿童防艾帮扶小组成员,照顾10分录取。
9.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10.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及其子女:
(1)死者子女按录取分数10%的标准录取,先降分;
(2)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事迹荣誉称号的人员及其子女,录取时加15分;
(3)获得省、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及其子女加10分录取;
(4)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及其子女加5分录取。
检查和确认措施
1.军人子女(含驻豫武警部队)。洛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上报优抚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抚对象名单转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优待对象名单实施入学优待政策。相关优待信息由士兵所在单位于5月10日前报洛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办公室。详情请咨询洛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办公室。
2.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孩子们。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审核上报优抚对象名单,省消防救援总队汇总审批后将优抚对象名单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优待对象名单实施入学优待政策。具体可咨询洛阳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组织教育科。
3.退役残疾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洛阳市退伍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上报优抚对象名单,省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汇总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抚对象名单转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优待对象名单实施入学优待政策。具体可咨询洛阳市退伍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4.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雄、因公牺牲和因公致残一至四级的公安民警子女。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优待对象名单实施入学优待政策。
5.少数族裔候选人。查验考生户口簿和家长身份证。
6.归侨及其亲属。查户口本和侨务办证明。
台湾省同胞投资者及其随行家属,以及台湾省管理人员的子女。审核台湾省同胞投资证明、考生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7.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的子女。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考生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由县级卫生部门核实认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与当地卫生部门沟通,做好审核确认工作,审核确认后将合格考生名册报市教育局(见附件4),原材料不再上报。市直初中按照考生户籍所在地向相应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征求区卫生部门核实确认后,将名单返回相关市直初中。
8.儿童艾滋病预防和帮助小组成员。查验考生户口簿和家长身份证。
9.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子女。审核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证明》。
10.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和获得国家、省、省、市、县各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及其子女。审核父母见义勇为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必须附上候选人提供的所有相关文件的副本。所有证件必须在原件和复印件的左上角标注,注明所在县、学校、班级和考生姓名。对原始凭证的任何修改均视为无效。
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和确认程序
1.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除享受加分的前四类对象(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子女、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一至四级残疾退伍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外,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 并认真填写《2022年洛阳市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照顾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 逾期未报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作弊的考生将被取消照顾通报批评的资格。
2.学校初审。各初中将对考生加分和照顾资格进行初审,合格者统一报名,填写《洛阳市2022年普通高中加分和照顾条件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经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和证明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填写《洛阳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照顾条件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022年6月10日前,将该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经市教育局确认。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联合鉴定,确认结果后,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