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其中一项)。
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含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籍的,需提供本人在集体户口簿上的户籍页;
②在居住地申请的,需要提供当地居住证;
③在高校所在地申请全日制学习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未通过网校报名验证的,应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驻我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证明不能显示服务地点的,还需提供下属单位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取决于所在单位或单位的规定,证明应明确注明申请人任职的地点;
⑤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居住证;通过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毕业证。如果学历信息通过网报系统比对成功,则不需要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
特别说明: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实的学历(中职除外),申请人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明(在薛鑫网上申请com http://m . wx . bendi Bao . com/edu/www . chsi . com . cn),否则视为学历不合格,不予录取。建议申请人在薛鑫核实自己的学历。com,无法验证的尽快申请认证报告;具有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通过网报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已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毕业生,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直接认定条件的,按往年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6)港澳台居民应提交港澳台省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必要,港澳申请人可申请我省统一出具的信函,要求有关部门通过鉴定机构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7)近期一张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普通纸质照片,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报系统上传的格式相同,照片背面写有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应当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无复印件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受理期结束前补齐。
6。未当场确认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