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望闻问切2022-08-12  9

2022天津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儿童参保缴费指南

”“2022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少儿缴费指南

1。保险范围

子女包括在本市就读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等全日制学校的非从业学生(以下统称在校学生);本市幼儿园、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以下统称在园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住证、台湾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件的子女(含新生儿)。

2。支付标准

子女按每人每年320元的低档个人缴费标准缴纳 ,享受高档报销待遇。

凡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免费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居民生育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等保险待遇。相关保费按规定标准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和筹集,个人不另行缴费。

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等。)、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指享受医疗补助的人员)、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配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加本市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低档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补贴,享受高档报销待遇。

3。付款时间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9月调整为2021年12月。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凭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下一年度的登记缴费手续。

4。注册登记

学生、幼儿园、儿童福利院以学校、幼儿园或福利院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因辍学等原因离开学校或者幼儿园的学生、儿童,可以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其中,未满十八周岁的继续以学生身份办理参保登记;年满十八周岁的,按成年居民身份办理参保登记。

其他省市主管部门认定的特殊人员、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仍由学校组织集中招生报名。各学校应对本校特殊人员,做好身份核实和信息比对,按规定做好参保动态管理。

5。申报和支付方式

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院等单位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代办社会保险系统(以下简称“代办系统”)的安装手续和安全密钥。在规定期限内,他们通过代理系统申报参保人缴费信息,自行选择“三方协议缴费”或“银行端查询缴费”的缴费方式进行一次性缴费。银行应开具电子完税凭证。

大学生可以按学年批量缴纳居民医保的医疗保险费。以批发方式缴纳居民医保医疗保险费的学生,在批发缴费期届满前,不受以后年度筹资标准调整因素的影响。集中申报缴费期间未办理居民医保缴费手续的,可在次年1月至8月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并按当年缴费标准批量缴纳下一学年居民医保费。

6。享受医疗保险福利

(1)未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和在读学生、儿童:在下一年度的申报缴费期内,学校、托幼机构缴纳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91121112

(2)学校投保的在校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的享受期间为入学当年9月至次年8月。因毕业、退学等原因离校后,享受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期间意外伤害的参保学生、儿童,可继续享受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并向学校所属商业保险机构申请赔付。

7。退款处理

入学一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获得助学贷款当年内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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