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位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晋商文化2022-08-12  6

北京单位社保欠费补缴手续(附办理指南)

北京市社保欠费缴纳指南(以海淀区为例,仅供参考,详情可咨询相关社保中心)

一、受理范围:

在海淀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

二。单元操作步骤

(1)2011年7月(含)以后的欠费按单位月报缴纳,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处理:

1.公司登录北京市网上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点击“员工单位申报”模块中的“登录”,跳转至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2.公司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公司按月支付”模块查询公司应支付的月份,点击“按月报按月支付”进行申报确认;

3.网上月报提交成功后,参保单位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无需去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二)2011年7月前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单位通过社保管理岗办理:

1.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或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及公章到社保中心(南区)或分中心办理手续;

2.单位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还款单加盖公章;

3.单位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缴款渠道及时完成缴款。

三。单位提交的材料

使用统一信用代码办理社会保障业务的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仍使用社保登记证号办理社保业务的单位,携带社保登记证(原件)。

四。办理的岗位和时限

1.经办岗位:社保中心(南区)或分中心;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1.自2021年3月1日起,不当场受理2011年7月(含)以后欠款单位的月报。

2.网申办理时间:每月4日至25日,每天6: 00至17:00

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

缴费时间: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至每月25日(节假日不顺延)

银行发起批量扣款的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可对扣除日期进行微调。请及时关注税务、人力资源和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及微信官方账号。

3.2011年7月前,三家保险公司仍有欠费业务的,公司应到社保所办理,打印或填写《北京市欠缴社会保险公司还款表》(表10),加盖公司公章,不收取滞纳金。

4.2011年7月前,生育医疗业务仍有欠费的,单位到社保所办理,不需要填表,不收滞纳金。

5.2011年7月(含)以后,拖欠单位月供业务由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无需提供材料,每日加收5 ‰的滞纳金。

6.未结清业务处理完毕后,应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缴款渠道及时完成缴款。如果没有支付或者支付不成功,需要申请撤销失败,滞纳金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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