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全部由个人承担。
缴存基数分为三档,由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
第一档是保定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二档是保定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第三档是保定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缴存基数每年7月调整一次,缴存比例为10%。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