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条件
2020年起,南京市求职创业补贴调整为: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城乡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民家庭(含建档立卡的低收入残疾人农民家庭)、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特困人员。
注:毕业生只能以一种身份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