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入学暂行办法
迎泽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三晋区人才,区人才库博士及以上学历人才,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紧缺人才,对迎泽区有重大贡献的人才。
二。服务单位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
三。服务模式
(1)对于愿意随其就读迎泽区中小学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刚入学时一次性选择中小学,或根据读者家长意愿优先就读区属公办学校。(二)高层次人才子女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情况,区教育局将根据读者意愿和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报考小学一年级的,可按新生办理注册手续;申请小学、初中非起始年级的,应当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4)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的,根据本人意愿,由区教育局安排在你区当地幼儿园就读,并帮你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申请区内民办幼儿园,区教育局负责联系协调,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四。服务流程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由学生家长提出就读中小学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由区教育局协调办理相关手续,相关学校积极做好接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人才政策。体现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教育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统筹教育资源,安排优秀子女入学。(2)加强服务管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按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手续,任何学校和部门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费用。
(3)加强人才关怀。高层次人才子女在迎泽区就读期间,享受本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相关学校要积极引导其思想品行,严格学业,照顾生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商区教育局妥善处理。
太原市迎泽区委组织部
太原市迎泽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