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认真落实随迁子女两为主入学要求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2022年发布的《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保障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
要完善各地义务教育学校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随迁子女不合规的入学证明材料和时限要求,不得索要无人监管的户籍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实行积分制的地方,要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要坚持把公办学校作为随迁子女就学的主要安排。对于公立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其就读私立学校。随迁子女不允许集中在少数学校和班级。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统筹安排。做好留守儿童少年、特需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外来务工人员和就业人员子女入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2012〕222号)精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