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公告
一、承认的范围
凡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汉川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汉川市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自愿申请认定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
二。标识对象
已识别的对象包括以下三类:
1.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
三。申请人的资格
(一)思想道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
申请语文学科、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教师资格,需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身体状况
身体和心理素质良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湖北省教师申请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鄂教〔2002〕3号)的规定,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汉川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申请认定的幼儿园教师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学中心关于调整幼儿园教师申请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必须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省人民医院是疑问的最终检查医院。
四。认证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7:00—5月10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操作流程进行申报。网上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或隐瞒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上手写签字。签名后点击网页上的“提交”按钮,可以看到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果需要修改,可以点击合成图重新获取二维码。如果在预览中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不正确、不清晰或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识别。
(3)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汉川市教育局203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5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申请人赴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
注: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国家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实的学历(中职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Xuexin.com网上申请(www.chsi.com.cn)),否则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申请人被建议在薛鑫核实他们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照片栏粘贴网上申报时上传的一寸彩色照片,非指定体检表无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可验证的,可不提交)。
5.考试合格证书(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可通过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
6.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正规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应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的照片背面版相同,照片背面写姓名和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证的,提交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
五.签发证书
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申请人于202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周末除外)到汉川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和认定申请表。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应积极配合现场疫情防控,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现场防控管理要求。
2.体检地点:汉川市人民医院;体检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7:30-11:30,体检当天空。
3.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可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汉川市教育局将不再受理该申请,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在申请认定过程中,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不诚信行为,或者经公安认定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受到不诚信联合惩戒和依法“撤销”或“失去”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失去教师资格的,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以上解释如有不符,以教育部及省级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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