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租几年
回答:根据《上海市保障性租赁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租赁合同及租赁期限)规定,可以知道保障性租赁房的出租单位应当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使用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办理网上签约备案手续。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短于1年(承租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最长不得超过3年。鼓励租赁单位与承租人签订2年或3年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入住人员经复检仍符合入住条件的,可续租;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
租赁期限:
(来源:方克远)
延伸阅读:
保障性住房全面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和社区综合管理。保障性住房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政府机构应当建立辖区内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管理巡查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房管部门要对检查的频次和要求进行指导,加强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出租单位未按照规定的供应对象、准入条件、租赁价格、租赁期限出租保障性租赁房的,由区房管部门责令整改或者移送执法管理部门进一步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市房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暂停出租单位享受保障性租赁房财税扶持政策和民用水电价格政策,责令出租单位退回已收取的财政奖补资金,并依据税收征管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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