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对象
城镇户籍,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或者已满18周岁但仍在城镇中小学就读的学生;非城镇户籍,在城镇中小学就读且父母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在城镇居住且父母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
参与(续)资格审核
(一)合格人员
1.初次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小孩不需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非城镇户籍的子女还需提供与父母一方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关系证明。
2.18周岁以上的城镇户籍学生和在城镇中小学就读的非城镇户籍学生,在办理少儿医保参保(续)手续时,需提供学籍证明。
3.因父母原参保职工医保已停,学籍信息无法共享获取,需要重新审核参保资格的非城镇户籍子女,须提供其与父母新参保职工医保在城镇的关系证明,以及在城镇中小学就读的学籍证明。
4.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按规定提供相关免试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如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上述证明信息,参保人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无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地址
杭州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商银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兴业银行的医银合作网点;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办公APP在线申请。
(三)更新人员
符合续保条件的可直接选择第三种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一)个人缴费标准
1.少儿医疗保险费为个人每年缴纳300元。
2.其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分为两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
(1)第一档:医疗保险费为个人每年缴纳的700元;
(2)二档:医疗保险费是个人每年缴纳的600元。
3.对持有有效期内市民政、残联部门出具的《贫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以上残疾人证》的人员,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等公益性机构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减半补贴。
(二)付款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费以银行批量代扣代缴为主,倡导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自助机、银行柜台缴费等多元化、非接触式支付:
1.银行已委托代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应及时将资金全额存入委托代扣账户,确保扣款成功。未办理银行委托代扣事宜的,可在就近银行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委托代扣事宜(详见第6点)。
2.通过支付宝搜索“浙税社保缴费”,自助缴费。
3.通过微信搜索“浙税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自助缴费。
4.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模块进行缴费。
5.携带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厅自助机缴费。
6.付款人可以到以下地区就近的银行办理签约付款事宜。主城区:工商银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建设银行(其中,钱塘新区江东地块付款人也可选择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萧山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萧山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余杭区:浙江余杭农村商业银行;临平区:浙江余杭农村商业银行;富阳区: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临安区: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
如需现金支付,请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就近银行办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