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优化城市货车交通管理,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自2021年11月1日起调整货车限行管理措施。
(一)北陵街、青年北街、青年南街、中山广场环路、程喜顺隧道、风雨坛隧道、艾芜隧道、奥体隧道、浑南西路隧道等。,全天禁止货车进入。
(2)全天禁止重型、中型货车进入中心城区高架桥。
(三)二环路以内区域(含二环路)道路: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所有货车进入;7: 00至22: 00,禁止轻型、微型面包车和封闭车辆以外的货车进入。
(四)三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三环路):7时至22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进入。
(五)四环路以内区域道路(不含四环路及高速公路):7时至22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重型、中型柴油货车进入。
(六)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畜力车等。全天禁止驶入三环路以内的道路。
(7)如民生交通、城市运维、工程建设等。因生产、生活等交通运输需要确需驶入限行区域的,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电子通行码后方可行驶。
(八)新能源轻型、微型面包车、封闭式货车取得电子通行码后,除特殊规定的路段外,全天允许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规定中,二环路是指白山路、金山路、观泉路、高官台街、新立堡东街及上述道路上的其他高架桥以南的道路。三环路是指沈阳绕城高速。
违反交通限制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卡车司机应如何申请电子通行码
对有特殊货车通行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办理“货车通行编码”的相关服务,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
(1)如民生交通、城市运维、工程建设等。因生产、生活等交通运输需要确需驶入限制区域的,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电子通行码后方可行驶。
一是生鲜食品、粮油饮料、大型超市、药品、邮政、快递、报刊等服务以及搬家公司运输等车辆可以申请“配送车通行码”;二是限制区域内现有的重点车站和企业货车。确需在附近驶入或驶出禁行区域的,可以办理《货车通行守则》;三是城市运行维护中的单位或企业的车辆,如应急救援、公共设施维护等。,可申请《城市运维车辆准入码》;四是大型建筑工程需要连续浇筑混凝土等对材料运输有时限要求的工程施工运输车辆,可申请办理“混凝土搅拌机通行证”。其中,全天限行道路不允许申领通行码,受国ⅲ及以下等环保要求限制的货车不允许申领通行码。
(二)新能源轻型客货车、封闭式货车取得通行码后,除特殊道路外,全天允许通行。
为鼓励无污染新能源货车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发展,该条例进一步放宽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的通行限制,除青年大街、中山广场环路、城市隧道等特殊道路外,全天允许通行。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必须通过交管“12123”申请“配送车通行码”,才能通过限行区域。同时,非市区车辆的新能源货车与传统燃油货车一样,按照本通知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车辆需要在交警车管所或各区交警大队互联网窗口注册“12123”企业账号,然后通过互联网“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车辆由个人通过手机APP“12123”办理。详细的通行码申领规定,可通过手机APP“12123”的“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模块查询,或咨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沈阳政务服务网”不再受理货车通行码申请,但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码申请仍在“沈阳政务服务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