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参保人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东莞参保人异地就医有以下步骤:一是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二是选择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三是参保人异地就医,在选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第一步:归档
参保人异地办理病历主要有两个渠道:
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前台进行线下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广东医保、广东省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实现网上异地就医备案。
第二步:定点
根据参保地相关规定,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住院,无需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备案人员同时患有慢性病的,参保人必须在备案地选择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便继续慢性病后续医疗救治和费用结算。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官方账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三种渠道查询可实现跨省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三步:结算
根据规定,登记备案完成后,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已接入异地医疗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住院,异地急诊住院人员在备案的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住院,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支付;调动人员按调动的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参保人在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时,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会根据“异地就医场所目录”划分各项费用,再根据“异地就医场所政策”计算参保人个人负担和各类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
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票据,参保人只需结算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