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2022第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控的5号文[2022]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全县疫情防控中加强社会管控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月27日起在泉州市近14天内居住在高中风险区的市民朋友,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自觉遵守并配合村(社区)实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2月27日起从福州市外(特别是泉州市)来(回)县且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公民,请第一时间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三、各村(社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服务岗位严格落实“测体温、验码、扫码、问行程、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4.禁止聚众。KTV、夜总会、酒吧、迪厅等人员密集的娱乐场所,洗浴、按摩、网吧、棋牌室等封闭场所一律关闭。暂停一切庙会、民俗活动、文艺演出、展览和促销活动,提倡“喜事推迟,丧事简化,不办酒席”。
5.疫情期间,市民朋友自觉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参观、少流动、不扎堆、不聚集。如果确实需要外出,他们必须戴口罩,积极配合,参加核酸检测演练。
不及物动词全面加强公共交通管控,严格落实出租车(网约车)和公交车测温、验码、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七。市民朋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应直接前往最近的发热门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瞒报、谎报、伪造疫情信息,阻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感谢您的理解、合作和支持。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