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不得超过几个月?
广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不超过几个月?
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在中国境内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住房的,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贷款利息实际发生当年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利息抵扣。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房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经夫妻双方同意,其中一方可以选择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具体扣除方式。
对于夫妻双方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贷款,贷款利息支出可以由购房人按照100%的扣除标准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按照50%的扣除标准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具体的扣除方法。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