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龙港市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最新消息
温州龙岗注册登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为全市注册登记,合法取得合法行驶凭证。车牌是绿色的,标着“温州防盗录号”的字样、或其他电机功率大于400W、电池电压大于48V、车重大于55KG、无脚踏骑行功能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4月18日起,符合淘汰置换条件的市民可通过“浙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E行券淘汰置换政策套餐”进行查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淘汰的车型、电池类型等内容,自由选择个性化优惠套餐。
优惠活动将持续至2022年9月30日。
在此提醒市民,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走正规渠道;选择CCC强制性认证标志,确认车辆和电池有“浙江产品代码”。同时,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需要淘汰更换的已登记非标电动自行车,到第一批61个临时回收更换点进行淘汰更换。
根据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登记的非标准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满七年后,不得上路行驶。自2023年1月1日起,使用年限不满七年的非标准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什么是“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俗称“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在《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前购买并已在指定点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指定的电动车销售点进行防盗登记,为绿色防盗号牌;在公安机关派出所备案登记的为白色登记号牌)
▲上图为防盗记录登记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