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Xi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首批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扩大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成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关于继续做好2022年重点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长安大学将继续实施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专业(类)及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总规模为248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长安大学招生计划为准),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拔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各省、各专业(类别)的计划。
二。注册条件
在边远、原贫困、民族地区县以下(含县级市)高中定向招收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地区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实施地区农村登记,本人具有当地户籍连续3年以上;
3.本人连续3年在户籍所在地县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三。注册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12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长安大学限三本院校,所有报名材料均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长安大学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上传的材料包括:
1.长安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中学校长亲自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原件扫描件);
3.学籍证明扫描件(证明户籍所在县高中已连续三年注册学籍并实际就读,加盖中学公章,原件扫描件);
4.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主页、首页、个人页面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无效,原件为扫描件);
5.考生的综合素质证明材料(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如其高中学习情况、学术竞赛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
请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并上传相应材料,要求真实、清晰、准确、完整。未按要求完成注册或注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注册无效。
四。材料审查
已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和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长安大学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合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底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提交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学校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长安大学专项计划资格。
长安大学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选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
五、准入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拔的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确定特殊省份和专业的高校招生计划数,报送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招生考试机构。
2.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高考选修科目须与长安大学招生专业(类别)选修科目要求一致。
3.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高校专项相关志愿,服从专业调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同一批次录取控制线,长安大学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增。
4.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相应高校专项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六。监督机制
1.长安大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员电话:029-82334612。
2.中学要严格把关,公开相关考生名单和材料,做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学生应诚信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学籍。
七。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报考专项计划的资格。
2.考生应准确掌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方式。对于单独设立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志愿的省份,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该批次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未填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职位,未能申请录取的,责任自负。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要求办理。
3.体检标准、学费标准等未尽事宜,按照长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规定执行。
4.长安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长安大学保留对以长安大学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信息
1.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网站:点击进入
2.邮寄地址:陕西省Xi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
3.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4.微信微信官方账号:zsb82334099
九。本简章由长安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政策发生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