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什么情况下属于“非自愿中断就业”?
根据该实施方式
1。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到期后(PS:劳动合同到期后,无论是老板不续签还是不想续签,都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用工的情况。);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提前解散的。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因病或者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公司裁员等。
3。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或者开除的
4。劳动者本人终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失业保险所需信息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本人银行卡(社保卡有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
三。失业保险申请流程
第一步:雇主处理
方式一:社保办理窗口
用人单位应当到参保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职工社保关系中断手续。失业原因非本人故意中断就业的,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方法2:在线处理
(1)用人单位通过“融E人社”——“社会保险网上办理系统”办理员工社保关系中断。失业原因为“非故意中断就业”的,应当同时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上传规定格式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用人单位通过网上办理服务功能查询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和办理情况,并负责告知失业人员办理结果和领取注意事项。
第二步:失业人员应处理
方法一:失业保险窗口
(一)失业前最后一个单位在本区(市)县参保的失业人员,到本人参保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前最后一个单位在市本级参保的失业人员,到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
方法2:在线处理
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渠道之一进行网上办理。
(1)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个人就业网上办理,登录进入成都市就业网上办理系统。在菜单中,选择失业保险→申请失业保险。
(2)关注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官方账号后,点击【成都就业助你前行】→点击业务办理栏下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即可办理。
(3)登录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登录后点击【失业救济金申领】→【失业保险网上申领】办理。
四。失业保险支付期限
焦点: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次数没有限制。只要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就可以申请;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每次享受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