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层次人才B类人才认定条件
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为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四个层次,分别用A、B、C、D指代。
B类人才资格条件如下:
1、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医硕士;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2.以下奖项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第一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前3名(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专利金奖前3名(必须是专利发明人、设计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创意版权金奖。
3.担任下列职务者: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
4.以下项目的承担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验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领域学科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国家重点RD计划专家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且项目已完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含外国人),项目已完成;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且项目已完成的项目负责人。
5.中国500强企业总经理级别的主要管理人才(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技术RD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6.重点行业连续两年以上年计税工资120万元以上的人才。
7.相当于以上水平的其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