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层次人才D类人才认定条件
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为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四个层次,分别用A、B、C、D指代。
D类人才资格条件如下:
1.以下奖项获得者:省、军、国防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3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省专利奖二等奖前3名(必须是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2.入选以下人才计划:“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人才;“湖湘青年人才支持计划”人才;省级会计领军人才;长沙“3635”计划领军人才以外的人选;长沙杰出青年科技人才。
3.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省(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学术委员会、省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国防科技省重点实验室主任。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成果,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的专业技术人员。
5.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导;省级技能大师;省级技术专家;省技能大赛“十佳”。
6、长沙市大中型企业获得市级以上总经理级管理人才;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长期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连续三年获得新财富金奖者;取得北美精算师资格证书、英国精算师资格证书、澳大利亚精算师资格证书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并在长期保险行业从事精算专业工作五年以上者。
7.在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担任过省市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或承担过国家科研项目(课题)的核心成员。
8.拥有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是第一发明人,相关研究成果在本单位或其他长期单位得到转化应用。
9.重点行业连续两年以上年计税工资40万元以上的人才。
10.博士毕业于排名前100的QS世界大学,有海外世界500强企业全职工作经验。
1.相当于以上水平的其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