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杭州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
根据自愿原则,在浙江省法定劳动年龄内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由个人缴纳。
浙江省灵活户籍职工: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在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外省灵活户籍职工: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在本省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浙江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22年1月1日起,缴费比例调整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官方政策: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