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申请公租房标准


2022淳安县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2022淳安县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览表

(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千岛湖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

2.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3002元/年;

3.申请人家庭在千岛湖镇无房【原房产(含农村建房批地)因买卖、赠与、离婚、财产分析等原因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千岛湖镇非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暂住证);

2.申请人在千岛湖镇用人单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含)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含);

3.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3002元/年;

4.申请人家庭在千岛湖镇无房【原房产(含农村建房批地)因买卖、赠与、离婚、财产分析等原因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三)新就业大学生、创业者申请公租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县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暂住证);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或者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在千岛湖镇用人单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含)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含),或持有千岛湖镇营业执照和1年以上(含)纳税证明;

4.申请人家庭在千岛湖镇无房【原房产(含农村建房批地)因买卖、赠与、离婚、财产分析等原因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以上三类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条件,不予保障:

1.以家庭成员名义申请1辆以上机动车或车辆购置金额15万元以上【原车辆已过户(注销)未满1年的,仍认定为有车】;

2.家庭成员名下的企业投资(含出资额、认缴额)在30万以上。

(4)申请廉租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千岛湖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

2.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2.5倍(低收入家庭可申请租金实物或货币补贴;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之间的家庭实行货币补贴);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原房产(含农村建房用地)因买卖、赠与、离婚、财产分析等原因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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