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用人纪律行为的人员,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公务员及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以上职位所需,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工作经验、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的计算。将于2017年8月1日关闭。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可放宽至2017年8月31日前提交。
二。注册方法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直接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申请人于2017年8月1日8:30-8月7日17:3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一张,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缴纳报名费80元/贴(报名前应开通网上缴费功能,相关业务可咨询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热线95533)。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8月1日8:30至8月7日17:30。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生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8月1日8时30分至8月8日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对于初审不合格的考生,网上银行将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报名费退还至原缴费银行卡。
3.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8日至9月2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下载准考证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在开考前达到3: 1以上。对达不到规定比例且确需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相应降低拟招聘人数或比例要求。
2.报考岗位要求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高级职称人员、体育教练和特殊文艺人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0: 1的,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10: 1(含10:1)的,可不经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生可以通过职位信息表查询具体情况。
3.根据相关规定,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奖金和报名费退还手续。办理时间为2017年9月4日至9月5日。笔试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西部志愿服务”(含研究生教育团)、“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社区服务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蓉部队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申请人可按政策申请减免报名费。上述考生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上另行公告。
4.这份笔试试卷是综合基础知识,所有题目都是客观题。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人文常识、福建省情。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9月2日(周六)9:00-11:00。笔试考点设在福州市,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注。
6.结果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9月22日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也可致电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查询。
(2)面试
1.面试由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得分不足3次的,按网上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各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期间,报考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面试或金额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申请递补,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在报考该职位并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后,面试前在福建考试报名网公布正式面试名单。各单位应在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进行面试补录,以保证对补录人员同样严格的资格审查,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生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应聘人数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总测试分数的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测试成绩分别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的50%计算。个别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比例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除非招聘岗位有具体要求,考试成绩相同时,按以下方法解决排名:笔试、面试后两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列考生排名;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的,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
可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也可致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 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招录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部分职位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职位要求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医院应为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报考人员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证明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考核时提供本人应聘、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单位同意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4.对考试或体检不合格者,以及因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而达不到空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提出递补申请,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确定递补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
六。宣传
1.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用人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合同登记。
2.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聘用,造成空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申请递补,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并另行组织体检和考核。
3.被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被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人员。
(2)我市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参加过我市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志愿服务”(含研究生教育团)、“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社区服务计划”的人员。2017年8月31日前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8月31日前考核合格并参加我省及其他设区市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福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两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所有专门岗位;服务期为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镇专业岗位。服务基层项目已考(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3)留学回国人员和港澳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明》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证明》。
(4)境内机构与境外机构联合办学取得境内学位的,应当以境内机构毕业生身份申请,并由境内机构出具相应证明。境内机构与境外机构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证书。
(5)在校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将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17)》中“XX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允许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有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允许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报考。所要求的专业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所学专业的学位(岗位)水平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八。咨询和监督
福建省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和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雇主,同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与雇主联系。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招聘进度等信息,请直接联系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福建考试报名网首页公告。
有关招聘政策咨询的问题,请联系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电话0591-83351484。福州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党委监督电话:0591-83336450。
咨询监督电话的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