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条件+待遇)
京籍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指引
保险条件
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年满16周岁但未满60周岁的人员(不含在校学生),持有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有效期内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保险
有线上线下两种处理方式。网上办理时,参保人可通过“北京人社”APP、“北京人社”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办理。
通过“北京人社”APP,进入社保服务区,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模块。
通过“北京人社”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微服务进入个人服务,找到社保模块,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
可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办理,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居民养老业务”模块即可办理。
通过以上三种渠道,填写参保手续相关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需要上传公安部门发放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线下的时候可以全城接受。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街道、乡镇行政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外国人需携带公安部门发放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治疗索赔
申请待遇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也可通过上述方式申请。
通过网上办理参保:确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综合受理单》后,系统自动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参保人可确认待遇计算标准。
已办理线下办理的参保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街道、乡镇政务中心办理。经办人员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验,将信息录入系统,参保人员确认综合受理单后,生成待遇审批表,由参保人员签字,审核后由参保人员所属区级经办机构审批。
社保经办机构从参保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每月15日全额发放。
温馨提示
市社保中心提醒参保人,办理时的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在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目前,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仅支持三类证件的实名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民身份证。北京和台湾省的人可以暂时离线办理。